在香港與美加買樓,在簽臨約時有多少不同,香港會在臨約寫明以正式合約為基準 subject to contract ,在美加就會寫subject to finance ,如果銀行唔批,買家有權唔買,不過,現在香港買樓,可能要加埋subject to finance ,因為銀行隨時唔批,甚至唔批多過批,搞到要被業主殺訂以及賠佣金俾代理,咁就唔值得。
有人話香港經濟其實唔錯,有很多新股上市,IPO全球第一,股市亦上升,優質人口增加,資產管理又超越新加坡,估計在2030年超越瑞士,成為全球資產管理最多地區,有咁多利好因素,樓市點解唔升,其實,
理由很簡單,就是香港銀行唔借錢俾人買樓,就算有無數利好因素,樓市都唔會升。
有人話銀行唔借錢俾人買樓,真係一百歲唔死都有新聞聽,銀行家話睇唔好樓市,所以唔借錢俾人買樓,其實,如果真係睇唔好樓市,更加要借錢俾人買樓,一個人如果欠銀行一億元,抵押物業也是一億元,有人願意出一億元買入那個抵押物業,但銀行話睇唔好樓市,所以唔做按揭,其實,如果睇唔好樓市更加要做按揭,因為新買家最多能夠借五千萬,換句話說,同一個抵押品,銀行只是借出五千萬,大幅降低一半,風險自然減低,所以,銀行話因為樓市有風險而唔借錢俾人買樓是講唔通,真正原因要問銀行家才知道。